由公安部督辦的“80*”特大假幣專案(轉(zhuǎn)載)
廣東新聞網(wǎng)汕頭4月*日電(李怡青 中院宣)記者*日從汕頭市中級法院獲悉,廣東省公安廳去年1月份破獲的公安部督辦的“80*”特大假幣案主犯彭吉印通,一審以偽造貨幣罪等多種罪名判處無期徒刑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
由公安部督辦的“80*”特大假幣專案,警方共繳獲由彭大祥提供的假幣膠版母版印制的假幣2.1億元。彭大祥已是一名*2歲的老翁,他在自己家里不借助任何電腦設備,純手工制作了這些假幣膠版。
彭大祥落網(wǎng)后交代,其手工繪制的假幣膠版圖案在經(jīng)過拍照、曝光、顯影、定影、沖洗、吹干等步驟后,就能制作出印制假人民幣的不同版面、不同顏色的整套母板。彭大祥共有假幣母板24張,分為1***年和200*年的兩個百元鈔版本。一共賣出1*套,包括2套1***版假幣膠版及11套200*版假幣膠版,每套印刷膠版彭大祥賣出12萬元。
警方稱,彭大祥制作的假幣膠版母版涉及了10多宗假幣案件,總假幣值多達數(shù)億元。
警方調(diào)查,2010年8月劉大龜向彭大祥購買1套假人民幣印刷陽版后,與吳漢龍(已判刑)等人在廣東省饒平縣一制假窩點偽造人民幣。2010年*月6日被警方查獲,繳獲半成品200*版100元面額人民幣6826.2萬元及假人民幣印刷陽版1套。
2010年12月許周民向被告人彭大祥購買1套假人民幣印刷陽版,后銷售給林木堅(已判刑)等人在福建省詔安縣一制假窩點偽造人民幣。2011年1月4日該窩點被公安機關查獲,繳獲半成品200*版100元面額人民幣1.****億元及假人民幣印刷陽版1套。
201*年1月上旬,卓報向被告人彭大祥購買1套假人民幣印刷陽版后,與李春成、陳貞輝(均已被起訴)等人合伙在廣東省惠來縣周田鎮(zhèn)興崗村“鴻運家私商行”偽造人民幣。201*年1月22日該窩點被警方查獲,繳獲半成品200*版100元面額人民幣**40萬元及假人民幣印刷陽版1套。
201*年1月22日凌晨*時許,揭陽、汕頭警方同時開始了一場抓捕行動。一個假幣窩點里現(xiàn)場擺放著**00萬元的假幣。汕頭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被抓獲,他落網(wǎng)后交代自己就是那個制作假幣版源的人。警方同時從他家中搜出了曬版機、假幣印制油墨、冠字號的小張膠片等制假設備和材料。
據(jù)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,經(jīng)法庭審理查明,除了制作假人民幣母版之外,彭大祥還通過自制印模、向他人購買印模等手段,為他人偽造居民戶口簿、結婚證、畢業(yè)證書、出生醫(yī)學證明等多種國家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的證件、證明,或向他人購買偽造的證件再轉(zhuǎn)售從中非法牟利。此外,彭大祥與妻子歐某在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,與該案的另一被告人李美玲以夫妻關系公開共同生活,構成重婚罪。
汕頭市中級法院4日判決,彭大祥仿造人民幣圖案、形狀等特征,制作整套假人民幣母版后曬成印刷陽版,并將陽版出售給他人用于偽造貨幣,構成偽造貨幣罪;明知自己有配偶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,構成重婚罪;偽造國家機關印章以及公司、事業(yè)單位印章,其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公司、事業(yè)單位印章罪。
汕頭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彭大祥執(zhí)行無期徒刑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(完)